初二读书笔记

时间:2023-02-03 20:00:4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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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书笔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二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初二读书笔记

初二读书笔记1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 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 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 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 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初二读书笔记2

  乍是看厌了春的妩媚,夏的妖娆,秋的无情,冬的冷酷,罢了,竟迷上了书。

  不论何时,似乎都离不开书。那时大概是五六岁吧,一个甚是奇怪的萌想在我头脑闪过:

  与书“作对”。这种作对可不是不读书,相反,我立志要把世界上的书全部读完!唉,世界上的书哪能读完呀,只不过是那时异想天开罢了。)那就从四大名著读起吧,作为起跑点。可我发现这并不容易,对于那是一个孩儿童来说,一大堆文言文,再加上书中的插画少之又少,看着不叫人头疼才怪呢!于是,小懒虫在我心中挠痒痒,想打退堂鼓,可又忽然想起“刚立了不久的志”,硬读下去吧。咦,虽无插画,又是文言文,但根据平时的语文素养,还有书中的'注释,大体意思还是略知一二的,还挺有趣的哩!也许那时,我就与书结缘。

  小时候认识的字也少,不过100来字,所以,难免会出现什么花“奔”呀,水“许”转之类的,而书恰恰给我点出这些错误,指点迷津。啊,我与书结为了朋友!

  长大后,时间自然而然不像小时候那么宽裕了。逮着周末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毫不怠慢的去见这位老朋友。也许是怀念童年的原因吧,最近对绘本感了兴趣。瞧那充满童心的插画,活泼的语言字里行间透着无限的惬意。语言虽简短,但却精炼,富有诗意。

  在书里,每一件物品包括人,都是一个曼妙的文字,一段精炼的语句,正因为如此,书让我懂得了自信,让我找回了童趣,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更让我学会了做人。

  我的生命因书而精彩。

  我爱读书。我与书结缘。

初二读书笔记3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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