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合集15篇

时间:2023-03-18 13:20:0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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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合集15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李立峰

  成员:王云峰、李锦玲、杜继让、摆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年级组长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场小学

  20xx年2月26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志

  副组长:刘维丽付连刚

  组员:姜广东何俊丽各班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地震、汛期等自然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2、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地震、汛期等自然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3、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各功能教室、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4、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各类值勤,保持通信畅通,落实各项物资准备,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地震、汛期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室主管、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受灾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区、教育局汇报灾害情况,同时拔打“110”、“120”报警。

  9、组织以抢救受伤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附近医院。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冰雪、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安保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佑俊

  副组长:李丽芳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及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疫情防治措施

  (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2)疫情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现场应急措施,有组织、步骤,对有可能出现的病人,特设紧急救护组织,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采取隔离,做好应急准备,保证有效的快速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1)一旦现场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根据情况的轻重迅速组织与病情相关的救护工作。

  2)平时项目班车用做预防急救准备,发生情况,班车随时听从调遣,如果应急不来时,及时求助外线给予帮助。如:打急救电话“120”,由后勤负责人联系,并指派班车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医院。并详细调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任何人等,进行隔离,由医生逐一进行检查,对出现“肺结核”“禽流感”病人使用过的'用具、衣物、床铺、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3)备用两个空房间,发现高烧、头疼等不适反应时随时进行隔离。

  4)项目班车每天清洗,不少于两次消毒。

  5)对没有出现病情的全体人员,首先要购置由卫生部门配置的预防传染病药物、消毒液进行

  预防消毒,防止病毒传染。

  6)对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封闭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队食堂外出采购人员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7)救护结束后要把发生的一切详细情况记录在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处理。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预防疾病措施

  积极开展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预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二)积极采取环境消毒措施。

  (三)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保持大便通畅。

  (四)心态平和、理性、冷静地看待传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物,增强身体的抵抗能力。

  (七)加强卫生宣传,避免前往空气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集会。

  (八)如出现发热、干咳无痰或少痰、气促、呼吸困难等情况,要及时就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 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 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 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4.4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2.基本情况

  幼儿园地势并不高,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园部在改建下水道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防台预案建设。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4 .1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幼儿园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4.3学校处、室职责

  园长室职责:承办本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园有关科室涉及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教务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工会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5.预防办法和措施

  5.1落实台汛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为叶慧清预警员,负责台讯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5.2防汛防台检查

  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台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5.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6.应急处置

  6.1信息报告

  台汛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1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区、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局应急办。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应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组员:

  6.2.1.1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6.2.1.2与区、局应急办、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6.2.1.3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取得联系,出现特重大灾情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取得联系。

  6.2.1.4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

  组员:

  6.2.3工作职责:

  6.2.3.1接到防台汛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防台汛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6.2.3.2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视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特、重大灾情时配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2.3.3加强防台汛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 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6. 3.1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6. 3.2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6. 3.3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 3.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6.4工作职责:

  6.4.1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2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4.3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6.4.4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6.4.5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4.6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7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4.8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9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5.安抚宣传组

  工作职责:

  6.5.1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5.2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5.3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6善后处置措施

  6.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6.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6.5防汛防台工作评估

  每次台汛过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或报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学校解释部门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幼儿园是: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 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 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87563287。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

  1、台风;

  2、大暴雨;

  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xx

  (4)信息组:xx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及其他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第一责任人:校长

  总指挥:总务主任

  医务负责人:校医

  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的抢救和安置。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责任人:宋丽萍。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报告程序

  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校医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报告。

  3、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4、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应急处理程序:

  1、灾情发生前:

  (1)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就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组和抢险救灾组和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3)抢险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搬离高处各类可移动物品,加固或移走指示牌、雨棚、线杆、花木等可能倾倒物品;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

  (4)信息通讯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通报台风等灾情进展情况或及时报警。

  (5)对灾害可能威胁师生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6)警戒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2、灾情发生时:

  (1)抢险救灾组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

  (2)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情发生后: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各工作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预案向教育局应急救援中心和相关部门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报告灾情。

  (4)医疗救护组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按照预案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物资保障组迅速组织救灾款物,确保及时到位。

  (7)抢险救灾组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8)医疗救护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摘要:对电网企业来说,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要提供稳定安全、优质可靠的电力,所以说电力生产与国计民生是息息相关的。对电力系统来说最重要的是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一套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对于电力部门来说,对提升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应急预案能够解决有关电力系统的相关问题,对工作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也有一定控制作用,而对其灾害应急能力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也有一定的提高,有效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关键词:电力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控制

  自然生态环境在不断地恶化,冰灾、泥石流、台风、特大暴雨、山火、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使得电网更易受到创伤,很多设备先后或同时停止了运作,不能及时为用户提供电力甚至威胁到电网的安全性,最严重的还会使整个电网瘫痪,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造成很大的影响。大电网可以合理地使用资源和节约投资,使得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得以提高,所以现代电网的建设规模也在逐渐的变大。与此同时,电网作为自然灾害的承载体,虽然很强大但在自然灾害面前还是很脆弱的,当灾害发生时,如果采取了不当的措施,势必会有较大的损失。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1电力系统的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1.1部分电力系统的发电方式单一,大区域应采用多样资源

  无论哪种灾害出现都会有链状衍生性这样的特点(就如进行煤炭供应就会影响到发电),所以对于区域性系统来说,在进行发电系统建设时就要考虑到多样性,火电、核电和水电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使用。对不同的发电厂来说它们使用的是不一样的基础能源,这样完全可以减少各行业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这样就不会出现类似“孤岛”效应的事情发生。我们国家现在已有4部核电站建立投入使用,它们分布在浙江、中部、广东和江苏,而西部还没有,当雪灾发生时,可以说明在进行核电站选址时地址是多么的重要。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电站建设时,要进行合理地布局,这样一来在应急机制中就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1.2对电力系统的设防进行标准化的完善和提高

  在灾害中会有很多的杆路、铁塔坍塌,线路的损毁也极为严重,虽然从客观上来讲是灾害天气造成原有的电力传输系统超负荷运作。在雪灾后,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冰灾对电网的影响主要有断线、倒塔、覆冰闪络、脱冰跳跃和导线舞动等,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数断线和倒塔,会使电力发生中断。

  1.3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

  造成电网事故的发生和限制灾后重建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以及不合理的输电网结构。如在以前,南方电网与海南电网的主电网是没有连接的,是相对独立的,“达维”台风使得线路发生了间歇性的短路,导致机组跳闸,最终主网崩溃。之后,根本没有外来黑来启动电源,对电压偏高等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进而使得黑启动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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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与南方主网进行连接后,主网的支援能力有所加强,同时改良后的黑启动电源使得灾后重建和网架重构的能力有所增强,恢复时间也大大减少,损失也有所减少。南方电网改良后,西电东送的主通道路线就相对的集中起来,沿途的环境较为恶劣,气候也非常复杂,有重要作用的直流换流站的送出线路、500KV的交流线路、天生桥地区的电网以及重要电路的送出线路这四类故障会对电网的运行特性进行改变,更易发生连锁性的故障。要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研制有关的预防措施。

  2对电力应急预案进行改进

  2.1建立综合性的电力地理信息系统

  综合电力的地理系统除去地表附着物、输变电的设备信息和基本地点以外,还需结合现存的雷电探测系统,对地震烈度区、冰区进行划分,山火、特大暴雨、泥石流、台风等,与相关的气象部门进行合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要建立综合性的电力系统,要先对电网的规划设计进行完善,同时要避开自然灾害频繁和高发的区域,电网的运行安全才能提高;其次根据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维护部门做预警工作,做好相应的处理方案,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最后,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进行评估,有益于相关的抢修部门进行抢修,同时电力系统和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会提供辅助的策略。

  2.2对灾害的破坏机理进行研究

  由于自然灾害的表现形式和形成过程不同,对电力系统输电设备的危害的机理和过程也是不相同的。如四川电网在对汶川地震后的电力设施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变压器因为自身的重量和体积遭受到很大的损伤,避雷器和断路器等设备的损毁率也很高,而对隔离开关和CIS设备的影响就会很小,研究输电设备的破坏原理,应用新型的'减震和避震措施,对地震时的输电设备可降低损坏率。将导线表面的覆冰与时间、气温、天气、湿度、风速、降水等因素的关系非常密切,也受到了地理环境的影响,高海拔、微地形中的垭口和风口和迎风坡覆冰非常严重。

  覆冰形成机理也极为复杂,冰灾下复杂的大电网要进行安全运行要重点研究一下重要问题:覆冰机理、如何建立复杂的大电网覆冰灾害的应急处理体系、覆冰外缘的故障机理、预警与决策、有效的除冰、电网覆冰的在线评估、防冰方法、覆冰线路灾害的局部化设计以及大电网覆冰的在线监督和斩断方法。

  2.3加强对电源建设的引导工作

  电源远离负荷中心,而中心缺少电源的支撑,电网太过依赖于输电通道的安全运行,这自然对电力系统的安全会造成影响。对电源和电网进行建设时,要考虑到电源与负荷中心间的关系,对电源的规划建设加强引导工作,增加分布电源的建设,提升地区电源的分布比例,使得电力系统在抵御自然灾害时能力有所提高。使得电源项目和配套的电网输变项目可以同时核准,这样才可以促进电网、电源的协调发展。

  2.4进行应急预案的设置和演练

  自然灾害对各地区的电力系统有不同影响,比如凝冻气候常在冬季发生,地震具有突发性和较明显的区域性、而台风主要在风水期发生。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考虑全面,要根据电网的机构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确保预案可以顺利实施,可以多准备几套应急处理的方案。对于重要的场所和用户,要配备应急电源,以求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在处理有关自然灾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升,必要时可进行演习,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

  2.5加快一体化进程

  如果出现大面积的凝冻灾害,会给当地的电网带来了不小的破坏。如2008年贵州发生的凝冻灾害,尽管当地的电力系统在全力抢修,可是对大规模覆冰断线倒塔的抢修工作并不能很好的应付。一体化管理为处理自然灾害提供了方向和思路。实行全网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对全网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构建适合全网的运行维护规范和技术标准,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可通过对全网进行抢修,调配物资和相关人员,使得抢修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应急处置的效率也会有所提高。在2011年贵州发生凝冻时,南方电网和各省市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应急支援,这就给实现一体化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经验。

  3结束语

  影响电网进行安全运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威胁如何减轻,如何保障电力能够进行安全供应,是电力系统应重视的地方。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陈亦平,赵曼勇,刘文涛.南方电网连锁故障风险分析及防御措施研究[J].南方电网技术,2010,(03).

  [2]田世明,陈希,朱朝阳.电力应急管理平台研究[J].电网技术,2008,(01).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队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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