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合集15篇)

时间:2022-03-11 11:18:4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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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火灾应急预案(合集15篇)

火灾应急预案1

  为了确保发生火灾时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校区防火疏散行动小组。

  1、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防火疏散行动小组人员安排。

  校区防火应急疏散行动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总指挥;校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下设四个小组:

  (1)灭火行动组:***

  (2)通讯联络组:****

  (3)疏散防护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4)安全救护组:***(组长)及临时抽调的教师

  二、预案的组织实施。

  1、发生火灾时,由预案启动人发布启动预案。

  2、通讯联络组负责打电话报警、引导救火人员及消防车进入校园。

  3、由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断电源。

  4、由灭火行动组携带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有组织的灭火行动。

  5、由疏散引导组和班主任负责疏散学生,引导学生按疏散线路疏散,等确认学生全部疏散出去后,再撤离现场。

  6、由安全救护组成员对撤离学生进行组织并救护。

  7、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8、疏散引导组引导学生撤离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学生和非救火人员进入现场。

  9、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警报时,所有教师要坚守岗位,保持冷静,按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反应。

  10、在疏散过程中,全体师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沿疏散通道,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拥挤、践踏、摔伤等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教师,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场”。

  12、在救护过程中应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

  13、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定期进行实地演练,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更改。

火灾应急预案2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序分析

  我公司是一个煤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多,易燃易爆点多,重点防火部位多、人员流动频繁,火灾危险性较大。

  1.1事故类型

  根据印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

  人为因素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安全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违规仓储自燃,违法放火等印发的火灾事故;

  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夜间和大风天气、气候干燥等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节日也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报警时间的早晚、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现场的条件、灭火装备的性能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火灾的扑救和救援,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印发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3.2组织机构和职责

  3.2.1为加强对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成立处置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海龙(矿长)

  副总指挥:田王健 王园园 魏李彪 张军军 周岩

  成员:保卫科、生产科、安检科、供应科、机电科、医疗小组、救护队、工会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3.2.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审查现场灭火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实施火场救援工作。

  3.3成员单位职责

  3.3.1生产科: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3.2救护队: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抢险救灾预案、程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保卫科:负责按照规定的警戒区,对火灾现场的道路实行疏导和交通管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3.3.4机电科: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3.3.5供应科: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器、药剂、器材工具等供给工作。

  3.3.6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消防水源的供给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3.7医疗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3.3.8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3.3.9工会、事故单位: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安抚处置工作。

  3.3.10办公室:负责采访、报道、宣传、引导工作,对外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和进行定期演练。

  4.1.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器材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4.1.3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强对重大活动举办前的现场安全检查和活动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严格活动申报制度,坚决做到预案未制定不举办、安全检查不合格不举办。

  4.2预警行动

  4.2.1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4.2.2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点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行为。

  4.2.3救护队时刻做好备战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后,能立即组织力量携带灭火装备迅速赶往火场实施火灾扑救。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群众要利用现场固定电话、手机及其他移动通讯向调度室报告火警。调度室在处警同时,要及时向保卫科上报火灾情况,保卫科根据火势大小和扑救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汇报。

  火警报警内容:(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3)什么特质着火;(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5)火势大小;(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

  调度室电话:4943316、4943101、8058(内部)

  晋城市消防支队电话:2066600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火灾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6.1.1Ⅰ级--预警

  火灾发生后,不会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灭火应急救援预案,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就能够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预警”要求,密切关注灭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1.2Ⅱ级--现场应急

  发生的火灾,有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和灾情的扩大,现场有被困人员,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无法有效控制和实施灭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火灾扑救,按照“现场应急”要求,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6.1.3Ⅲ级--全体应急

  火灾已形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有可能爆炸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当消防队大队根据火势大小和火场情况,确认无法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公司要立即向总公司调度中心报告。

  6.2.2应急行动

  (1)火灾扑救:由消防人员和公司人员组成,要按照排除险源、救人第一、先控后灭的原则同时做好转移贵重物资。

  (2)安全疏散:保卫科对火灾现场的无关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4)医疗救护:医疗小组有协议医院的医护人员组成。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亡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品的储备工作。

  (5)善后处理:工会、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做好伤亡、致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事故调查: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6.2.3扩大应急

  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现场消防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6.2.4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条件:火场指挥员确认火场所有明火已熄灭,再无失火危险时,方可恢复。

  应急恢复程序:当灭火战斗结束后,火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火场运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在确定无复燃后,清点参战人员和准备,撤离火场,解除警戒。

  6.2.5应急结束

  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至上而下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惩处责任人,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处置措施

  6.3.1扑救油罐火灾的措施:

  (1)火情侦察:在扑救油罐火灾时,应查清存油的种类、数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体是否变形或损坏,着火油罐对邻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胁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围,油罐周围有无防火堤措施,罐底有无水层,是否有发生沸溢或危险,油罐上是否有灭火设备或喷淋装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满足灭火、冷却的需要等。

  (2)对燃烧油罐和邻近油罐进行射水冷却,是控制火势扩大、降低油罐温度和燃烧强度,保护燃烧油罐不发生变形破裂的一项重要措施。

  (3)向燃烧油罐发起总攻。总攻前要备好备足必要的消防车、水、干粉,先将油罐外部燃烧扑灭,保证进攻道路通畅,必要时组织群众修筑临时护堤,防止液体扩散。

  6.3.2高层建筑火灾及一般火灾扑救措施:

  (1)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2)认真进行火情侦察,积极营救被困人员。

  (3)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立足自救。

  (4)要根据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则,灵活地适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的战术方法。

  (5)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消防车、消防水源、排烟机、空气呼吸机、救生气垫、缓降器、防毒面具、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抢险救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人员安排、应急措施、指挥系统、通信联络、保障措施等方面应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8.2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按照方案确定地职责任务,落实并分配到本系统各岗位参战员的头上,以保障抢救现场忙不乱,处置有序。

  8.3严格组织纪律,严格调查。参战人员在抢险救灾中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严格按照指挥命令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行动缓慢、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4互通情报信息,加强请示报告。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门的情报信息人员,信息联络畅通,对行动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请示报告。行动结束后,参战单位要总结并迅速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情况。指挥总要根据参战单位和人员的表现及事故性质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制定防范措施。

火灾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火灾应急预案5

  为规范和提高各科室尤其是危重患者集中科室在突发火灾事故时的灭火疏散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给未来可能发生的火灾危机提供一个处理的规范并能有效应对火灾危机,现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及创建国家优质医院评审的标准,制定本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广大员工、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确保科室万一发生火灾时,医院义务消防队伍和专业消防队伍未赶到火灾现场时,科室能有序地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抢救为一体的应急处置,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成立由在岗医护人员、护工和家属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

  1、由科室确定一人为现场临时指挥人员

  职责:

  在医院保卫部门和专业消防队伍未到达前,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应急指挥,待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立即将火场内部情况、科室在岗人员和病人人数及疏散情况向消防队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消防人员掌握火场情况,展开救援。

  2、报警组:确定成员

  职责: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告诉周围人员,并第一时间拨打院内消防报警电话(分机:8295)和“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清发生火灾的`科室(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等,并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如何报火警

  3、灭火疏散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职责:

  3。1发现起火后,由现场临时指挥员指定灭火和疏散人员,负责灭火人员立即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

  3。2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抢运或隔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关闭医疗气体闸阀,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应立即打下发生火灾区域的漏电开关。

  3。3负责疏散人员打开所有通道通往楼梯间的门,根据现场火灾情况,确定疏散路线。

  3。4按离火源“由近后远”逐步疏散病人。对于能正常行走的病人应在疏散组成员的带领下,有序地从疏散楼梯进行疏散;对不能正常行走病人或手术麻醉中病人及危重病人,要根据病情给予专业性处理维持生命,应帮助转移到安全区域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安全疏散基本原则:①就近选择通道疏散,优先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安全地带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②优先选择尚未被浓烟弥漫,离火区较远或无火焰封堵危险,烟、热较弱的疏散通道;③注意向相邻防火分区分流疏散。

  ※科室所有员工要知道灭火器材和室内消火栓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本层楼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线路,科室要常年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灭火器使用方法:先拔下保险销→一手握紧喷管或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另一手压紧压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打开消火栓箱门,拉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接口→另一头接消防水枪→打开消火栓上水阀开关进行灭火或直接拉出消防软管开闸灭火。

  4、抢救组:急诊、相关科室医生、护士

  将疏散转移出来的病人送往相应的科室进行救治(对抢救出正在手术的病人及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后续抢救的衔接,启动医院应急抢救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防火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各社区居民带来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区稳定,制定本预案。

  1、组织机构

  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是社区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社区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2、预防预警

  A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对社区域内单位和社区居民设施设备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消防管线、供水、消防栓、灭火器和逃生器材进行检查,做到详细登记。对潜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报告。

  B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等方式对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在火灾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社区应急队伍的消防技能演练工作。

  3、信息报送

  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火灾时,作为第一发现人要迅速拨打119电话进行救助,并及时报告社区应急小组,社区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给火灾应急小组组长,组长在10分钟内报告街应急办。

  4、应急处置

  社区火灾应急小组通知各成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现场人员数,为现场施救和消防队提供依据;利用喇叭与被困者自救,切记慌乱,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并对伤员做好安抚工作。

  B应急队要第一时间开往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情,由火灾应急小组组长联系119和120,申请专业力量进行救助。

  C社区卫生站负责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视情将伤员送医疗机构救治,向社区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火灾造成的伤亡信息;协助社区居民现场救助;物业技术人员负责电源切断等技术类现场指导。

  5、应急保障

  A定期组织培训社区火灾应急小组傊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模拟演练,锻炼队伍的'实际处置能力和水平。

  B根据社区实际,配备火灾应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车辆、急救药品和器械、紧急抢险物资和装备,并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C火灾发生时,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要及时启动,并安排专人引导社区居民疏散到避难场所,合理安排避难场所的使用。

  6、灾后恢复

  火灾发生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制定社区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级支援的,有及时向上级申请。

  本预案自20xx年9月1日修订发布实施

火灾应急预案7

  报警和接警

  1、一旦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火警信息传到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报警方式通常有三种:

  (1)自动报警装置报警。

  (2)员工报警,应讲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3)客人报警,应向报警人了解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 目前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并准确做好记录。

  2、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通知保安巡逻员到现场检查:

  (1)如属误报,就解除报警。

  (2)如确认起火,即通知电话总机联系相关部门领导或向119报警。

  成立灭火救灾指挥中心

  1、灭火救灾指挥部由下列人员组成:当时在酒店的主要领导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负责人(夜间由夜间值班经理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值班人员组成)。

  2、指挥部地点设在掌握信息的消防控制中心,或视事发现场另选合适地点。

  3、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成立现场指挥组。由安全部分管消防经理、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和事发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指挥参战人员灭火,根据火势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并向指挥部汇报,公安消防人员到现场后,协同组织灭火抢救。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通报的次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以下楼层,语言通报可利用消防应急广播。

  (3)指令各部门按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应采取应急措施,履行各自的`职责。

  (4)密切注意店内的情况,稳定客人情绪,做好安全工作。

  (5)公安消防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指挥部报告情况,按照布置的要求,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灭火与救护

  现场指挥组在着火现场组织灭火与救护。

  1、关于组织灭火、指挥参战人员灭火,并根据火势,切断着火层电源和可燃气体源,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水平或纵向蔓延。

  2、组织救护,指挥参战人员在着火层救护人员、疏散和抢救物资。

  各部室应采取的措施

  1、安全部

  (1)遵命负责现场指挥,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和就近员工灭火、救人、抢救物资。

  (2)备好手推消防器材车和现场必须的大容量灭火器、防烟防毒面具及破折工具,保障供给。

  (3)指派保安人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在酒店首层控制消防电梯使用。

  (4)指派保安人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在着火层执行警戒任务,指导疏散人流向安全区有秩序地撤离,防止有人趁火打劫,捣乱破坏。

  (5)车场组加强酒店外围和各出入口的安全警戒,酒店外围的警戒任务是:清除车道上的路障,指导疏散酒店周围和店内的无关车辆,为安全消防车队到场展开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

  (6)保卫监控室应严密注视无人警戒的楼面及出入口,及时发现火势蔓延情况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劫和破坏。

  2、工程部

  (1)指派技术人员在消防泵房,并确保消防水泵正常运转和用水不间断。

  (2)派出电工控制着火区域的电源,该切断的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需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3)将客用电梯降至底层关闭,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和安全部使用。

  (4)关闭空调装置和燃气总阀。

  (5)组织本部门人员投入灭火。

  3、客房部

  (1)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

  (2)组织客房工作人员灭火和抢救,疏散宾客至安全区域,并配合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准确统计撤离人数,安抚客人情绪。

  (3)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4)总服务台停止营业,看管好钱物,帐单和设备,并准备好旅客登记薄单,与客房楼面工作人员一起检查客人是否全部撤离到指定地点,并安抚客人。

  (5)行李房要看管好客人存放的行李,并按指令和视火情迅速移运至安全区域。

  (6)电话总机房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应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情信息和指挥部指令。

  (7)商务中心和娱乐中心停止营业,安抚和疏散客人。看管好钱物、帐单和设备,并按指令撤离和疏散物资、商品及设备。

  4、餐饮部

  (1)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2)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3)按指令或视火情由服务员引导疏散客人到安全地带。

  (4)组织部门人员投入灭火和抢救行动。

  (5)准备和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的食品。

  5、营销部

  组织好外包单位的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

  6、其它部、室

  (1)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2)安排车辆及驾驶员待命,听候调遣。

  (3)指派专人在部门值班,听候工作指令。

  (4)组织人员投入灭火及救护工作,提供灭火救灾中必需的其它物品。

火灾应急预案8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消防设施步署情况及消防安全机构的状况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处,分别位于公司五个选矿车间和公司办公楼,同时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具、消防水带500米,直流水枪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用具,灭火器配备于公司各防火部位,并定期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机构组织,其下设委员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中心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部长为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负责爆炸及火灾事故的现场总指挥,其下设消防队员有人,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另公司各车间、合作坑口(选厂)、部室设义务消防组织及防火员,由保卫科统一领导指挥。

  2、爆炸、火灾发生应急措施

  (1)发现爆炸、火灾应立即报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传上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司发生爆炸及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报警到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人统一指挥,负责出动、组织力量奔赴事故现场,同时负责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如火情严重,在请示公司领导后,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调集足够力量,尽量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2)爆炸及火灾战斗的展开工作

  接到爆炸、火灾报警后,保卫科应立即进行组织并及时赶赴现场,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现场,抢救人员及重要物资,视现场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如发生火灾,指挥员下达灭火的命令,各专职消防员按自己的分工,分别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铺设水带,选择水带线路,水枪手进入阵地,视情况需要搬设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战斗,并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上报情况,调集人员,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布置合理的灭火方案。

  (3)灭火战斗的扑救

  在扑救中,灭火人员应保持冷静、有序进行,服从指挥,避免发生混乱,并且积极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在物资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灭火行动,在扑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①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救人重于救火,在发生爆炸或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胁,灭火消防员首要任务就是把人抢救出来,脱离危险区,运用此原则应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灭火力量强时,可同时进行,为扑灭创造条件。

  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在扑救火灾中,应根据火场情况进行,如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应保护和抢救贵重的,火势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下风向与上风向,下风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资集中区是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③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这个原则只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在具备扑灭的条件时,全面进攻,迅速消灭火灾,如不能消灭火灾,应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爆炸、泄露危险情况的发生,并立即上报情况,组织群众,协同作战,完成灭火任务。

  3、公司爆炸、火灾的处理

  (1)建筑物着火

  公司建筑物主要包括公司办公楼、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及其它一些平房建筑,当接到此报警后,保卫科消防员应立即组织,搬运消防设施赶赴现场,指挥员根据火情制定方案,当建筑物一端起火时,应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建筑物中间着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向为主,发生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在扑灭过程中,保卫科专职消防员应和事发部位人员协同作战,尽快扑灭火灾;在救火中,留意风向及控制飞火,防止引起的新的火源。

火灾应急预案9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等,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电器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造成的。电气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设在隐蔽处,火灾隐患不易发现。

  另外,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由于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触电、窒息等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电气火灾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的场所等。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2.2.1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2)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电气火灾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用电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的安装、维修作业。

  (3)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管理。

  (4)加强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5)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2.2现场处置措施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迅速切断电源(拉下电闸、拨出电源插头等),以免事态扩大,如果带负荷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不能及时切断时,应及时通知变电站从供电始端拉闸,同时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人员要注意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的安全距离。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4)发生的电气初起火灾时,应先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的类型,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2.3 后期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自救小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勘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2)火灾损坏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全面修复应由持证电工进行维修,并由变电站电工复查,确认检查正常后,可恢复供电。

  3.3报告事项

  3.3.1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1。

  3.3.2报告内容

  (1)电气火灾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人员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及电话。

  4注意事项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扑救人员可能会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内部充有大量的油。

  因此在扑救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企业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使用二氧化碳、1211 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2)如使用水枪灭火,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漏电使人体触电。灭火宜使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

  (3)使用水枪灭火时,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千伏要大于3米,220千伏要大于5米。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千伏要大于0.4米,35 千伏要大于0.6米。

  (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米以外,防止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火灾应急预案10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11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各班主任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X、X及各班主任)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X)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12

  1.目的

  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控制火情,减少共公财产的损失,减少人员的伤亡,做

  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消防应急方案.

  2.范围

  适用于锦城大厦、瑞达大厦

  3.职责

  办公室、保安部、负责实施灭

  火预案全过程。

  4.程序

  4.1火灾报警程序

  4.1.1当火灾发生后,着火层大厦员工及客户要及时按下楼层内红色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或拔打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语言清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及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位置说出,并说明什么物质着火。

  4.1.2消防火灾探测器报火警、水流指示器和压火开关报警。

  4.2火灾确认火警报告程序

  4.2.1当人工现场确认火灾事故发生后,中控人员要严格按《值班人员跑火警报告火警程序》执行操作。

  4.3人员调动程序

  4.3.1当保安部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立即前往火场,组织灭火,现场最高领导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夜间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为灭火总指挥员,保安警队队长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内保主管负责打开所有消防通道大门,并做好迎接消防车准备工作。

  4.3.2当保安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警队队长带领警队灭火组,前往火场,组织灭火。保安部警队副队长带领队员对大厦各出口加岗、警戒,无关人员只许出,不准进入大厦,对持物出入大厦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4.3.3当火灾发生后,经理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员工按指定位置到达现场待命,听从消防指挥中心发布命令。

  4.4火灾扑救程序

  4.4.1当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中控跑火警人员向保安部经理汇报火场情况,并快速回归消防中控室值机,保安部经理做为临时现场指挥员指挥灭火。

  4.5使用灭火战术方法

  4.5.1冷却灭火法,使用消火栓灭火。

  4.5.2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5.3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些较小面积的火源。

  4.5.4抑制灭火法,使用“1211”灭火器及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

  4.5.5由消防指挥中心,灭火总指挥根据火情发布命令,指定中控人员起动相应的消防设备,并根据大厦内人员疏散情况,确认全部人员疏散后,可迫降防火卷窗门,进行防火分区隔离。并把消防联动设备联动手动改为联动自动。

  4.6组织疏散程序

  4.6.1当火灾无法得到控制时,由灭火总指挥向消防中控人员发布火灾疏散命令,中控人员按到灭火总指挥的命令,正确操作设备开通火灾广播。疏散地点理工大厦操场。

  4.7营救伤员,重要物资抢救程序

  4.7.1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疏散工作,保护重要文件,保护财务部现金、票据的.安全,警队对财务室加岗保护。并负责抢救伤员,救护后的人员安置在大厦外部空旷处。

  4.8后期处理程序

  4.8.1当灭火总指挥明确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有关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火灾事故后八小时之内消防主管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提写火灾事故报告,如实反应情况并向大厦经理汇报。

火灾应急预案13

  (一)火灾应急机构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第十一工区是本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机构, 发生火灾在公安消—防—队来到之前,工区副经理是火场扑救总指挥, 拌合站站长及施工现场领导是扑救副指挥,各部门人

  员为火场扑救指挥员兼灭火员,工区所有人员为灭火员。

  灭火指挥长: 冷志华(工区副经理)

  灭火副指挥长: 张军会(拌合站站长)

  通讯联络成员: 赵俊

  疏散引导成员: 张伟 黄 超

  安全救护成员: 肖彬 陈娜琳 苏建科

  指挥部的任务: 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调整灭火力量,协调灭火行动。

  (二)预防措施

  1、办公区、拌和楼、配电房、厨房、宿舍、油库等地方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2、设备、安全部门不定期对拌合站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培训。

  3、工区安全部门要经常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 消除隐患。

  (三)火灾扑救指挥程序

  1、查明起火部位、燃烧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坍塌危险。

  5、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和物资。

  6、在查明火灾情况后,火场总指挥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资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

  (四)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

  1、划出警戒区域、设置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3、保护好现场、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4、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员工汲取教训。

  5、处理好善后工作。

火灾应急预案14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然后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然后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然后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然后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然后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然后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火灾应急预案15

  一、火灾应急预案

  1、报告: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总值班及值班护士长。如发现火情大、无法扑灭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2、灭火及疏散、转移病人:

  (1)根据火情,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2)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蔓延速度;

  (3)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重要科技资料;

  (4)将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5)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3、组织患者撤离方案,由各科室根据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

  二、火灾应急流程

  1、发现火情后要冲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及报告消防值班人员和上级领导;

  2、火势较小时,组织人力合理应用病室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

  3、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蔓延;

  5、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及有价值资料;

  6、将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7、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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