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培训班的通知三篇

时间:2023-03-22 15:06:18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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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的通知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培训班的通知三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参训单位:

  根据市集工联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联社“企业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将于20xx年6月2日至6月8日在井岗山革命传统教育研究院开班。为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特制定以下纪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严格执行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通知》(筑组通〔20xx〕8号)精神,自觉加强学风建设,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外出,不得会客和办理其他事务。

  三、培训期间必须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凡无故未到课者,按旷课处理。旷课一次者,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四、培训期间,除医疗需要外,不得饮酒,师生之间和学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各班、小组不得以组织集体活动为名聚餐;不得组织或参与打麻将等任何形式的赌博,保证以饱满的精神投入每天的学习活动。

  五、培训结束后15天内,每位学员撰写上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或论文等。

  六、培训期间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不得随意、擅自行动。

  望相关人员按时参训(学员名单附后),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公司社会责任工作专(兼)任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沟通和工作交流,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20xx年社会责任工作安排,决定举办公司20xx年社会责任工作培训班,同时召开社会责任工作现场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5月11~12日(周四至周五)培训,5月13日(周六)上午召开现场推进会。

  20xx年5月10日全天报到。只参加社会责任工作培训班、不参加社会责任工作现场推进会的代表,5月12日晚可安排返程。参加社会责任工作现场推进会的`代表,5月13日下午可安排返程。

  地点:XX省XX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11号,云铜集团。

  二、参训和参会人员

  (一)公司10家社会责任试点单位(中铝国际、中铝国贸、中铝物流、西南铝、宁夏能源、中铝广西分公司、广西稀土、云铜集团、六冶、山东新材料)和拟新增的6家试点企业(中铝河南分公司、长城铝业、华兴铝业、包头铝业、中铝瑞闽、东南铜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公司总部有关部门、中国铝业、中国铜业、中国稀有稀土、中铝资产、铝加工事业部本部负责社会责任工作的人员。培训结束后需继续参加社会责任试点工作推进会。

  (二)公司其他实体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者。培训结束后即可安排返程。

  三、培训内容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实务与案例撰写、公益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利益相关方沟通方式创新、社会责任实践试点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

  四、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云铜集团代为预订酒店。

  (一)住宿标准

  地址:XX省XX市盘龙区人民东路93号(详见附件1)

  酒店总机:0871-6****

  住宿费(标间):360元/晚/间~390元/晚/间

  (二)房间安排

  因酒店房间数量有限,会务组将根据房间实际统一安排住宿。

  (三)餐费标准

  早餐由酒店免费提供。午餐、晚餐均为自助餐,餐标为25元/人/餐。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培训是公司20xx年计划班次,由公司研究室承办。

  (二)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3),以便于会务组安排住宿和接机(站)。接站仅限于XX南站(高铁站),普通列车停靠的XX站不支持接站;接机将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每隔一小时左右发车。自行前往云铜集团报到的,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报名回执请于4月27日17:00前同时发送到公司研究室和云铜集团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请参训、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工作。

  (四)培训和会议期间XX天气温度适中,请参训、参会人员自行安排着装。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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