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

时间:2022-07-31 10:06:02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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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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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市安委办针对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呼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且要在五一节前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同时,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纺织、民航、铁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

  此外,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一节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2

  当前已进入高温施工旺季,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杭集镇建管站

  20xx年7月20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3

  各乡镇政府〈街办),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节即将来临,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 是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观念? 真正从" 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 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 加强专项治理。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费严格验收标准,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 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 防止死灰复燃;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 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检验, 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电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 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公安、供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一律停产整顿,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城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现场和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严防倒塌、触电、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大力度,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白查整改活动, 一把手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职能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专项安全检查, 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援行职责,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扎实有效地推动节日期间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措施、强化旅游、庆典和集会活动安全管理。

  “十一”黄金周期间, 各类旅游、集会、庆祝活动增多, 公安、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公园、风景名胜等景点的游乐设各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景点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举行旅游、集会、庆祝等活动费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有关设备、设施要进行安全检查、监控, 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保障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 小时值班, 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 带) 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确保安全生产信息迅速及时传递。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