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4-03-26 08:50:40 实践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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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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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

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1

  一、残疾人现状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又困难的群体,残疾人占全国人口总数5%其中:视力残疾人877万,占残疾人总数的14.6%;听力语言残疾人2057万,占残疾人总数的34.3%;肢体残疾人877万,古残疾人总数的14.6%;智力残疾人1182,占残疾人总数的19.7%;精神残疾人225万,占残疾人总数的3.8%;多重残疾人782万,占残疾人总数的13%。

  二、调查意义

  我国目前有残疾人6000多万,关联到大约2亿家庭人口。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我通过参加“关注身边的残疾人”暑期社会调查活动,了解到了我家乡关于残疾人的情况。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到关注残疾人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关爱残疾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三、调查方式

  活动中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式:文献调研(资料查阅)、实地调研(走村入户)、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现场采访、个别交谈。

  四、东营市关于残疾人的有关政策

  1.东营市残联出台的关于残疾人的政策:

  11月25日,东营市以东政办发〔〕76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规划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推进方略,正式公布有关领导机构人员名单,为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政策保障。

  利用5-8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政策,着力加强特惠保障力度。通过健全残疾人专项救济金制度、实施“残疾群众温馨安居工程”“扶残助学工程”逐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政府补贴,扩大保障范围等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险状况;通过免费提供辅助器具、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托管安养费用,改善孤残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据了解,20东营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中,各级各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2.5亿元,残疾人得实惠5.6亿元,人均得实惠4650元,发放调查问卷1万份,残疾人满意率在98%以上。在推进信息交流和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上,配备了无障碍公交车,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日常出行。并购置了电视数字手语翻译机,已在东营新闻联播中试运行。对516户中心城区家庭和650名农村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安装了无障碍扶手、语音门铃和闪光门铃。注册成立了东营市阳光导盲犬培育中心,培育幼犬18只。2012年12月初,东营通过“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国家验收。2012年,东营开展“你行,我行———爱心不找零”活动,在东营出租车、公交车、商场等共设立爱心捐款箱1617个,募集助残资金10万余元。各级残联为考入高校的残疾学生报销80%的学费。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聋儿语训学校实现了全免费就读。

  2.东营市出台的关于残疾人的.就业政策

  东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12年,东营将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10处以上,发展庭院经济50户,扶持个体从业30名,培训残疾人3000人以上。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到市直机关党政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年内计划救助残疾人8000名以上,做好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并建立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求助政策,确保不因贫、因残失学、缀学,力争将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山东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定点学校”。

  3.东营市“助残日”开展的活动

  五、具体案例

  2012年7月28号,我们社会实践小队来到了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刘星昌老人的家中。带着几分胆怯与同情我们推开了刘大爷家的门,刘大爷带着几分疑惑招呼我们坐下,我们说清来历之后老人热情的招呼我们并与我们小队成员聊起来。刘星昌老人今年64岁,是利津街道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全家人住在土胚房里,仅仅享有农村合作医疗这一项医疗保障。五年前他患了严重的脑血栓致使半身瘫痪,经过疗养下肢虽有所好转但走路时仍然一瘸一拐的,如果不拄拐杖根本无法正常行走。因为经济原因刘大爷耽误治疗以致左手臂瘫痪。

  刘星昌老人是需要我们关心的残疾人,但他更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老人并不因为身体的残缺而垂头丧气,愁眉苦脸,也并不因身体的残缺而自卑。他坦然面对生活,从容面对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从刘大爷的身上我体会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像刘大爷一样的平凡人,身体残缺的刘大爷在平凡的生活中乐观的生活,坚强的面对挫折。从这位老人身上我们学到的是一种人生哲学。

  六、实践报告总结

  在调查过程中,我的心灵无时不在受着震撼。虽然残疾让他们失去了自由但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对幸福的渴望让我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残疾人是社会中不可忽视的群体,虽然党和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来维护残疾人的利益,但我们每个人要给与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中有着诸多的困难,希望全社会都能理解残疾人,关爱残疾人,多一点尊重,少一点偏见,全社会每个人都能伸出自己关爱的手,奉献自己的爱心用我们真挚的心来抚慰残疾留给他们的伤痕,让生活多一点奉献多一点爱,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充满更多爱和关怀。

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2

  最近有一个事情让长沙市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领导们质疑,质疑的原因不是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也不是长沙市经济环境出现变化,而是,长沙市地方税务局与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个长残联发[]7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全名是《关于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续和地税部门代征20xx、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长沙市各用人单位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续,以及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个保障金的计算的公式为:(单位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X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X长沙市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这个公式计算下来,一个1000人就业的中小企业要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30万元。

  大多数企业都愿意支持残疾人事业,也通过各种捐赠和帮扶活动来帮助和扶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但大多数企业对这种在税款之外强行征收各种名目费用的做法是意见和看法的,对于长沙市残联与市地税局联署的这份文件也是准备坚决予以抵制和反对的。

  企业家们注意并质疑以下的情况:

  一、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性质。

  这个机构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很多企业家都很有疑问,它是一个民间社团还是一个政府机关,从上述不伦不类的文件来看,它像一个行政机关,否则,它怎么有权力又是谁给它权力和一个政府部门去联署文件,而且,这个文件还是它主发。地方税务局凭什么可以与一个民间社团联署文件?关于残疾人联合会的性质问题,其实可以在一些文件中找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3l号)精神,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在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邓朴方先生的讲话中,邓也提到,残联“就是一个半官半民的事业团体”。因此可以得知,这个机构就是一个官府不是官府,百姓不是百姓的组织。作为一个事业团体,它的经费自然有国家财政支持,显然是没有向社会征收费用的权力的。

  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代征费用的法律依据何在?《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是否有权设定费用的征收?

  税务机关是国家机器,它的职能应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设定。《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206号令)作为一个地方性的规章,在法律层级上的效能是相当低的,它是否有权来设定税务机关的职能?这也是众多企业家所质疑的。作为向公众广泛征收一种费用,在制定征收政策是,应该对征收范围,征收比例,管理部门,资金用途等广泛征求意见,不能坐在办公室几个人就定下来,这显然不符合法治国家的政府透明的原则。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到底用在哪里?

  长沙市有28万残疾人,需要帮扶和救助的规模庞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专项资金,按规定只能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扶持残疾人就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残疾人就业其他工作;笔者的一位朋友曾为残疾人可否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问题咨询残联,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到财政、编委、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审批,手续非常繁杂。还有很多的'残疾人生活还相当困难,从残联热衷于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现状来看,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值得怀疑。再用,究竟是哪个部门监督这个资金的使用,这个监督是否有效?怎样才能保证众多的残疾人不骑着摩的营生,怎样才能保证这些资金真正用在残疾人的救助事业而不是修建机关大楼和购买汽车公费旅游、公费吃喝上?

  残疾人需要社会的帮助,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样也愿意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力所能及的救助扶持。但如果是借用政府的名义,借用帮扶残疾人的名义进行摊派,企业家们也会依法进行抵制和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某些职能部门的聚宝盆和小金库,在这些机制没有公开透明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举措可能招致众多企业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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