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范本集合15篇

时间:2023-01-29 12:00:36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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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饰合同范本集合15篇

装饰合同范本1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附表一:

  附表二:

装饰合同范本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 元

  年 月 日支付(合同总价35%) 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 ) 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甲方:

  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 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 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 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 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3、 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xx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20xx年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20xx)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3

  发包方:大连******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

  甲方将XXXX拆迁项目中所涉及的部分建筑物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工程数量:934m2

  3、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4、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双方商定:本工程单价为15元/m2。

  (2)项目总金额;壹万肆仟元(14000元)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甲方只付工程款的30%(42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拆除清运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月日开工,于20xx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大连市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洒水降尘,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饰合同范本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清包工。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 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 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 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略)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略)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地点:北京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四

  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合同范本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 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范本6

  买方: 卖方:浙江海xxxxxxx

  地址: 地址:温州市xxxxxxx

  电话: 电话:0577-xxxxxxxx

  传真: 传真:0577-xxxxxxxxx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浙江海一角装潢家私有限公司

  帐号: 帐号:330629067010026119515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龙湾支行

  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装饰合同范本7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20xx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 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

装饰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_______元

  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工程进度

  付款比例

  金额

  开工前三天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油漆工程开始前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余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验收合格后3天内一次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装饰装修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

  本工程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或证明材料,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五、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权力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_______________前,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害建筑物安全、损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环境),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

  工费后再行赶工。

  (8)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9)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2)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房屋等事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6)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并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渗漏、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并赔偿损失(含有关部门的罚款)。

  (8)降低噪声(每日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乙方不得使用噪声震动工具进行施工),保护环境,装饰垃圾由乙方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9)由乙方施工不当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由甲方先行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单(附表四)和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调整的依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八、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按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规范》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

  2.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工程变更单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依据。

  3.乙方应提前_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电气管线、给排水安装工程(2)瓦木工程(含防水、抹灰、吊顶、墙地砖、门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涂料、油漆、墙纸等)(4)工程竣工验收

  4.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6.装修后的室内环境必须达到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可以在工程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室内环境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监测时,家具、窗帘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检测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应承担治理费用。

  7.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六)及保修单(附表八),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附表七)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内结清尾款。

  九、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响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其它原因影响了施工质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

  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___________日后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如乙方不拒绝,造成损失或事故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开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开工后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如一方要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

  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附件

  1.装饰工程施工内容表

  2.工程预决算报价表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4.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验收单

  7.工程结算单

  8.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仿古改造装饰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游客中心仿古改造装饰(详见效果图)

  二、工期:

  1、开工日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共计_____天。

  2、施工期间: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气原因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施工则工期顺延。

  4、因其他原因,双方协商延长工期。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圆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就更或需要追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乙方对古建装饰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高质量施工,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工人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款计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圆整。

  2、主体钢筋混泥土结构完工后,上瓦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款计工程合同款40%,即人民币_____圆整。

  3、主题工程完工后,彩绘装饰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的.5%,即人民币圆整。其余合同款5%即人民币圆整

  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定效果图的内容要求按有关古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结子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200 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 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会,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为24个月。

  十、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在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发现不妥之处,应提前上报甲方,经甲

  2 方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出现意外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协调现场工地的关系及外围社会关系,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揽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时与甲方联系。

  6、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达到工完场清。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10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 质量标准及 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 标准 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 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 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第 1 页 共 3 页 天内派人员到现 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 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 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 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 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 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 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 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 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 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从规定交 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 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 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 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 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 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装饰合同范本1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得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得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得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得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得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得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得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得规定,约束等"得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得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得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得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得国家,地方颁发得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得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得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得质量等级,由此造成得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得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得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得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得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得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得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得对乙方得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得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得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得费用.如达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得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得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得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得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得责任和由此发生得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得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得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得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得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得施工人员及乙方得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得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得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得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得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得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得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得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得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得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得 %,由此造成得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得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得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得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得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得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得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得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得 %计 万元得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得 %得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得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得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得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得,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得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得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得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得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得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得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得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得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得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得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得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得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得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得内容为:

  a)本工程得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得现场施工得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得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得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得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得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得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得施工所需得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得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得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得约定行使甲方代表得权力,履行甲方代表得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得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得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得工程协调,便于乙方得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得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得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得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得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得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得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得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得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得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得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得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得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得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得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得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得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得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得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得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得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得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得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得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得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得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得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得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得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得,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得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得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得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得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得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得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得,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得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得,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得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得与该合同发生得相关得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交易合同得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得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得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得所有得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得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得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得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得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得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得,所引起得一切有形和无形得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得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得该合同得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得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得,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得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得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得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得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得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得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得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得各类分包商得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得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得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得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得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得费用(另加20%得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得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得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得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得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得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得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得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得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得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得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得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得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得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得供应商必须在甲方得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得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得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得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得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上海市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装饰合同范本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元,;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1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4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5工程造价: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设计费为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

  1.6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3.4工程完工时,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3.5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可拖欠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4.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4.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4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4.6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再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4.7工程完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9.1、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年)

  9.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13.1、________________。

  13.2、____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饰合同范本14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办公室/商铺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其有权对该办公室/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施工地址市区(县)路号(弄) 楼室。

  3、该办公楼/商铺/住宅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结构:。

  4、装饰装修内容:见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5、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其他费用元,税金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变更或增加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天,自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甲方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或变更设计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因甲方通知停工或者错误指令导致工期延误的。

  (6)其他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三条材料供应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与乙方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不利后果甲方自负。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如双方未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逾期视为甲方同意使用。

  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第项约定:

  (1)国家及市的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双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又未通知改期,或恶意拖延验收时间的,逾期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商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经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使用,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1、乙方仅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保修,非乙方施工部分以及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安全,防止相邻区域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室内装饰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元

  施工队伍进场

  开工日 %元

  基础设施施工过程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元

  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元

  保修期满

  保修期满当天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最后尾款时,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滞留物损毁的,甲方自行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6)甲方如需工程质量第三方监理或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须与乙方协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进行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

  3、施工过程中,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工程结算单》

  附件:《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装饰合同范本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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