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11篇

时间:2023-01-28 09:57:2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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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11篇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1

  一、餐厅基本管理制度

  1、仪容仪表制度

  a、上班期间需穿着配备工作服,帽子,口罩,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b、头发需整齐干净,女性不宜披肩及刘海过长。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

  c、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齐干净。

  e、上班期间不允许佩戴项链,戒指等各种首饰。f。言行举止应表出现愉快,殷勤而有礼,女员工适宜淡妆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b、衣柜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照价赔偿。

  c、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d、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e、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g、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3、准备工作

  a、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

  b、调节心情;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

  c、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资料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务必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务必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个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持续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务必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务必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务必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务必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务必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务必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务必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务必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务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务必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光务必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务必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务必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状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超多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光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务必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光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职责部门或职责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职责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在公司餐厅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餐厅工作人员。

  三、餐厅经营:

  餐厅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餐厅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4.1.综管部为餐厅的管理部门,

  4.1.1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保证餐厅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1.2.负责对厨师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餐厅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4.1.3负责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4.1.4.负责对餐厅的费用结算管理。

  4.1.5.负责餐厅物品采买

  4.1.6.员工饭卡充值及其它涉及餐厅内部有关事项

  4.2.计划财务部为餐厅的财务管理部门

  4.2.1.负责对餐厅日常开销进行统计,结算,负责员工就餐卡余额统计,结算等涉及餐厅财务有关事项;

  五、餐厅管理

  5.1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对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5.2综合管理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5.3设立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厨具和工具要充分掌握各类厨具的`正确使用说明,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

  5.5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且定期对餐厅及厨房放置的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餐厅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六、厨师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6.1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6.2做好厨师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6.3厨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4荤、素、生食品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6.5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6.6负责工具、机械、厨具整理及清洁,保持厨房及用具的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

  七、餐厅物品管理

  7.1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餐厅物品。

  7.2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

  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8.1公司餐厅所需食物,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保留收银小票以备查验。,

  8.2必须根据每日员工就餐数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防止浪费;

  8.3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4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8.5不得将已购进餐厅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带走,一经发现按内盗论处。

  九、就餐人员管理

  9.1公司餐厅仅在工作日内提供中餐,(晚餐仅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9.2就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8:30-19:30;

  9.3公司员工就餐实行预约制,由餐厅管理人员统计当天用餐人数。

  9.4餐厅开业后,将具备简单内部接待功能,各单位可根据需求提前一天填写《内部餐厅接待告知单》,提交至餐厅管理员处,餐厅管理员负责根据需求采买准备,并告知厨师准备。接待完成后,由餐厅管理员出具《内部餐厅接待结算单》,经申请接待部门领导及总经理部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餐厅会计此费用将计入申请单位招待费用。总部、兄弟单位及风电场来呼办事人员就餐,由接待单位或办事人员在《办事人员就餐登记表》中填写相应信息,本人或接待人员签字确认后,费用将从相应单位接待费中扣减。

  9.5员工就餐实行自助餐制,不得无故浪费。

  9.6员工进入餐厅必须携带就餐磁卡,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9.7员工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9.8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9.9员工的磁卡一旦刷出,则视为就餐处理。

  十、伙食费的核算与管理

  10.1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就餐磁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如遇丢失等情况,请及时联系餐厅管理人员,并进行注销和补卡。

  10.2目前,职工餐厅暂只具备提供员工午餐服务,并针对集控中心员工提供晚餐服务。由于目前餐厅尚未开业,午餐暂定15元/人次(提供四菜一汤及水果),晚餐暂定10元/人次(提供简易晚餐及水果),以上价格将根据餐厅经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10.3餐厅成立后,所有享受分公司机关在职员工及检修在机关办公人员将由补助报销模式改为补助充值模式,即所有涉及人员补助将按每月满勤金额充入卡内,用于餐厅

  内消费使用。每季度末,餐厅将统一提供市场流通食品批发价格(含税),员工可根据需求使用卡内余额在餐厅内购买所需食品。

  10.4餐厅房租、劳务人员工资、餐具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均由分公司行政费用支持,所涉及费用暂只涉及食品费用,由餐厅管理员根据日常消费实报实销即可。

  十一、餐厅营业时间

  每天上午9点半前由餐厅管理员统计各部门中午吃饭人员数量,报厨师准备适量饭菜。集控中心晚餐事宜由当值人员直接与厨师协商联系即可。

  工作日:午餐:12:00-13:00;

  晚餐:18:30-19:30;(只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节假日只提供集控中心当值人员午、晚餐。其它如有临时接待工作,提前与餐厅管理员联系。

  十二、本制度由综管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4

  1、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宾客利益和部门声誉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即应答宾客的有关问题。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矿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有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向主管请假,如果迟到要先向主管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餐饮部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领班向餐饮部汇报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进入其它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交餐饮部。

  12、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14、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4、根据时间有礼貌的向宾客打招呼,尽量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5、接到外线打来的.员工私人电话只作记录,不能转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杂物均有意识拾起。

  17、保持工作区域任何一个地方干净。整齐。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员工出入口。

  18、餐厅内发现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领班。

  19、不得向客人或无关人员提供有关酒店技术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资料、秘密。

  20、严禁向客人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 《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保持工服整洁,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着装标准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有洞、掉边、开缝的工服上岗,纽扣必须在上岗前扣好,衣袖裤脚均不可卷起。

  2、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上岗,工作牌佩戴在左胸前。

  3、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不可头发蓬松或留新潮发型,染发只限黑色。男员工头发不可盖过耳朵及衣领,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不可戴太艳丽头饰。

  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不准在手臂上刺花,女员工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不可配戴任何首饰(耳环、戒指、项链等)上岗,避免使用味浓的香水。

  5、面部及手部保持清洁不得有污垢,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经常修剪指甲,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

  6、收银员必须化淡妆。

  7、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岗前禁吃气味浓重的食品(如葱、蒜等)。

  8、按公司要求穿端庄大方的黑色皮鞋,保持整洁光亮。穿深颜色的袜子,勤洗勤换;夏季女员工按规定穿长袜或连裤袜,颜色要同肤色统一,要求无漏洞、无抽丝等现象。

  二、礼貌、礼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讲礼貌(包括客人、上级领导、员工之间)。

  2、对待客人要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坚决杜绝态度生硬、语言冷淡、回答问题含糊不清等现象的发生。

  3、行走中遇到客人,要主动避让,微笑问好,如遇客人提拿较多物品时要主动上前帮助,在与客人同行时,要走在客人后边,如有急事须先走,应礼貌请求借过。

  4、禁止私下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是非。

  5、在工作中要主动灵活的运用以下语言:称呼语(先生、女士等),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6、服务员要认真准确的使用餐前服务礼貌用语及灵活有效的运用餐中礼貌服务用语。

  三、纪律规定

  1、拾遗:员工在营业范围内拾到物品必须立即通知或上交,私藏拾到物品的按盗窃顾客财物处理。如有客人遗失私人物品,请立即通知上级。

  2、吸烟:员工在上岗期间不允许外出吸烟,下岗或休息期间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3、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如有紧急事情,需请示直接上司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接听或拨打。

  4、因员工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5、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供应商、同事、上下级或其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收受任何私人利益。(包括礼金、礼物、回扣)

  四、保障餐厅利益

  1、禁止私自摄取公司的任何物品自用或图利。

  2、不可对外泄露公司内部的政策、行政构架、技术工艺、信息、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

  3、员工因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司蒙受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4、员工应避免参与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活动。

  五、爱护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的良好环境,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爱护公司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

  1、不准随地吐痰;

  2、不准乱仍杂物;

  3、不准乱涂乱画;

  4、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

  六、保护公司的设备、设施是每一名员工的责任

  1、餐厅的设备、设施采取专人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员工使用和保养。

  2、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了解其用途、掌握操作程序,并严格按正确的方法操作及使用。

  3、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予工程部门维修,避免因设备、设施损坏而影响到客人的使用,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给餐厅带来经济损失。

  4、员工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节能降耗

  为了使公司更好的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人人有责。

  1、节约用水,规定水龙头开启的时间,并由专人负责,杜绝长流水现象。

  2、节约用电,无人时关闭电灯,并按店内规定的时间开、关电器设备,做好节电工作。

  3、按店内要求及时开关燃油、燃气设备,做好节油节气工作。

  4、低值易耗品要节约和控制使用,按店内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合理使用,禁止浪费、私拿、私用。

  5、半成品要进行严格管理。冰箱、冰柜、冷库内存放的各种原料必须专人负责,按要求定位、分类摆放。使用时先旧后新,定时清理、保持内外卫生,避免浪费。

  八、公司管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犯自由主义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2、不准利用职权在本公司谋私和作风不检点。

  3、不准仪容仪表不整和说与身份不符的话,或散布有损公司的言论。

  4、不准拉帮结伙,搞不正当的人际关系。

  5、不准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6、不准出现事故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

  7、不准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

  8、不准所负责的工作停滞不前,久无成绩。

  9、不准打骂员工和不关心员工。

  10、不准对领导交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执行缓慢。

  第三章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罚

  第一节员工奖励

  一、满勤奖

  1、获奖资格:当月所有工作日(工休除外)全部出勤(出勤100%),无任何请假。

  2、全勤奖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二、员工如有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1、工作兢兢业业,业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2、妥善处理客户关系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公司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有突出贡献者。

  5、爱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表现突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7、坚决阻止不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8、防止灾情事故的发生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特殊贡献者。

  9、圆满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工作任务,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10、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情况属实者。

  1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改进方案,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能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或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者。

  三、奖励形式

  1、发放奖金、奖品,酌情确定奖励标准。

  2、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等。

  3、晋级、晋职、加薪等。

  四、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详细阐述先进事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奖励意见。

  第二节违纪处罚

  一、处罚形式

  1、警告:适用于轻微过失(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2、扣分:适用于违法公司常规相关制度、标准(违规违纪实行扣分制,每分2元)

  3、劝退:适用于经常违法公司制度、标准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4、开除: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二、警告:(第一次口头警告、书面记过,第二次按照规定扣分)

  1、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达到公司要求标准,扣1分。

  2、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扣1分。

  3、员工之间不使用敬语,互说脏话,扣2分。

  4、见到客人不问好、不礼让,扣1分。

  5、责任区内卫生两处不合格,扣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扣2分。

  7、上岗时间擅自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扣2分。

  8、服务程序或服务操作不规范,扣2分

  9、收银台、库房、服务区内存放个人物品,扣2分

  三、扣分(违反下列条例除扣分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做赔偿处理)

  1、上岗期间闲聊,扣2分。

  2、跟随背景音乐哼唱、吹口哨,扣2分。

  3、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客人缺陷,扣2分。

  4、不经准许私自串岗、串班,扣2分。

  5、下班后在店内无故逗留,扣2分。

  6、收银员因复核单据审查不细,加错单据或漏加单据造成少收客人钱款,根据情节扣1-5分,并赔偿损失。

  7、值班时睡觉,扣5分。

  8、不经请示,无故脱岗,扣5分。

  9、服务不到位被客人投拆,扣3-10分,严重开除。

  10、在营业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客人就餐,扣5分。

  11、浪费员工餐扣10分

  12、无故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调动,扣20分。

  13、违反安全制度或部门常规,扣1-5分。

  14、不按规范程序使用、保养设施、设备,扣1-5分。

  15、未经批准使用餐厅器具、设备、扣5分。

  16、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扣2-20分。

  17、浪费低值易耗品,扣5-10分。

  18、菜品卫生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事故,扣10-20分,并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19、加工间所备成品及半成品出现卫生、质量问题、扣5——10分,如造成损失,包赔成本。 20、因为人为保管不当食品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扣5——10分,并包赔成本。

  21、不合理加工或加工时原料浪费过大,扣5-10分。

  22、冰箱摆放不整齐或生熟不分,扣5分。

  23、收银在工作中多付或少付酒水,造成帐物不符,扣1-5分,并包赔损失。

  24、保管员不盘点或进货不合理,导致产品库存积压变质,由保管员赔偿损失,并加扣5-10分。

  25、验收员、保管员验货不认真,致使食品质量不合格、斤量不符,扣5-10分,并赔偿损失。

  26、采购员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过关,不能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包赔,在市场不脱销的情况下,没能及时采购影响营业,扣5-10分。

  四、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做劝退处理)

  1、酒后上岗,劝退处理。

  2、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视情节扣10-25分,经教育无悔改者劝退处理。

  3、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通过限期学习或培训仍不能达标,视情况降级或劝退。

  4、服务态度生硬,与客人争吵,做劝退直至做开除处理。

  五、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刻做开除处理)

  1、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扣5-20分,直至开除。

  2、发现客人遗失钱物不及时上交私自截留,做开除处理,触犯法律或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3、偷吃、偷拿公司食品或物品者开除,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威胁上级或其他员工,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做开除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在餐厅内赌博,按开除处理。

  6、篡改票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节罚款。

  7、散布流言蜚语、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做开除处理。

  8、拉帮结派,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按开除处理。

  9、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做劝退直至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保障

  一、报告紧急情况的步骤

  1、当遇到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电话通知上级。

  (1)通报本人姓名;

  (2)说明紧急情况事项;

  (3)报告发生地点。

  二、消防及报警步骤

  1、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知识,了解消防通道位臵,熟悉灭火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2、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1)报个人姓名和地点;

  (2)报告火灾地点;

  (3)如果可能的话,估计一下火灾情况。

  3、尽量保持冷静和帮助别人。

  4、在确保自身利益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守卫现场等消防人员或主管到达现场。

  5、爆炸事件及警告。

  (1)发现有爆炸物可疑物时,切勿移动;

  (2)立即通知上级领导、保安部或报警;

  (3)在上级领导或专业人员到达后立即撤离,同时协助疏散顾客撤离现场。

  三、盗窃时间预防

  1、在大厅内,不用餐等人的可疑人物多注意。

  2、提醒客人带好随身携带物品。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基本要求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规定。基本要求:卫生随时要保持干净,做到每日一小搞,每周一中搞,每月一大搞。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

  二、个人卫生

  1、凡患“五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五疾: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2、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

  3、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臵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怪装和便装,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工作区以外的地方。 5.在店内不能抽烟。

  三、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3、加工制作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冲洗,侵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安全。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制作和出售,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防止污染。

  6、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发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7、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安全。

  四、环境卫生

  1、店内必须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保持店内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下内侧及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

  3、营业场所必须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油腻。

  4、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分类分开,堆放整齐。

  5、店内垃圾桶要保持外部清洁,每天清理,并将内侧洗干净。

  6、保持空调和电风扇的清洁,定期清洗,保证网帘和外部洁净光亮。

  7、本店要求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虫、保证各方不受污染。

  8、店内所有清洁工具必须每天清洗,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严格分类分别放在专用的盛具内,储于专用冰柜及保鲜房内货架上,并标明存放类别标志。

  9、成品销售前必须用卫生、消毒合格的专用盛具并严格做好保洁工作,防止蚊蝇虫和其它生物的污染。

  五、厨房卫生管理规定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每月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保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互相串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口水,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用具应集中处臵,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臵,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随便悬挂衣物及放臵私人杂物等。

  14、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5、厨房出菜。由各岗位操作厨师负责,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操作厨师按价赔偿100%。

  16、切配人员必须把好货品关,要物尽其用,肉类、水鲜、禽类等必须处理干净,传送要快,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17、洗菜间的青菜要摆放合理、适当,要保证无腐坏、杂草、水锈等现象,必须保证菜品的干净和卫生,应该去皮的菜要及时去皮,必须保证砧板取货供应,否则处罚款10元以上。

  18、洗碗间必须做到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干净,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现错误要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9、配餐间人员负责菜品托盘的摆放,做好菜品的保温和卫生工作,当天的菜要争取用完,不新鲜的不要上,如有违规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0、厨房整体卫生要各尽其责,操作厨师每天随时清洁卫生,厨房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门窗、四壁、各死角、按台),店长随时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每次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关于《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

  1、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的条款。

  2、手册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解释权归广西广西歆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员工不得在手册上乱涂乱画,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手册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赔偿工本费20元。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6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贯彻落实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3、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保持厨房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应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设施标识清楚,食品应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顺序分柜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应加盖,及时处理垃圾,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化学消毒法)、“五保洁”。

  6、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许可证复印件及购物凭证,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隔墙,定期检查,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质。

  8、食物要烧熟煮透,隔餐隔夜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工凉菜、冷拼食品时必须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搞好操作间卫生。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7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8

  第一章 餐饮管理制度

  第一节 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 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 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 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 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六节 冷拼间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带个人物品入内。

  二、室内温度不超25度。

  三、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柜内储存食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进入冷拼间的食品必须清洗干净。

  六、刀、夹、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入冷拼间,工作人员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随到随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间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洁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洁。

  十、冷拼间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净,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摆放。

  第七节 后厨个人卫生制度

  一、后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二、进入后厨必须更衣、洗手消毒后,进入自己的工作区域。

  三、后厨工作人员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饰,衣帽整洁,不留胡须。

  四、后厨工作人员要勤洗澡、勤晒衣被、勤理发。

  五、后厨工作人员上班前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保持面部清洁。

  六、后厨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品尝食物,不对食物打喷嚏、随地吐痰、咳嗽、抓耳挠腮,不抽烟、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节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二、按洗涤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四、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防蝇罩。

  五、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度。

  六、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七、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内,并加盖。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十二、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应摆放到货架上。

  第九节 后厨卫生管理制度

  一、后厨卫生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卫生区责任到人。

  二、后厨地面干爽,无水渍、杂物、油渍。

  三、操作台台面要整洁,无杂物、污物。

  四、灶台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炒锅、手勺要洁净、规放整齐。

  五、冰柜要生熟标识清楚,内外清洁,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库、调料库、蔬菜库货架及各种容器洁净卫生,摆放整齐。

  七、面点间设施、设备外观洁净,蒸箱内及时换水,操作台每班清洗一次。

  八、凉菜间设施设备要清洁,操作台内外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无“六害”(老鼠、蟑螂、臭虫、苍蝇、蚂蚁、蚊子),墙角无蜘蛛网。

  十一、后厨墙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机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风畅通。

  第十节 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室内要经常通风,避免设施、设备受潮。

  二、面点间的烤箱内不能存放杂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机、压面机每日上班前检查润滑情况,定期进行保养。

  四、每班操作前检查炉膛内有无杂物、积水,保持油路、风道畅通。

  五、使用各种容器要轻拿轻放,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节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冲、四保的顺序操作。

  二、洗涤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无水迹、无油迹、无食物残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对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内,按规定摆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毕,将消毒设施冲洗干净。

  六、经常检查餐具、饮具的破损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节 食品采购、储存、索证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所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性异常的食品、原料及调料。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三)已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四)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及调料。

  (五)无动检证明的冷鲜肉系列。

  (六)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二、采购运输食品的工具(车辆)必须保持清洁。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要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

  四、仓库通风要保持良好,与外界相通的门要设置防鼠版,地漏、地沟要设置防鼠网,孔径不大于6mm。

  五、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由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食库要建有防鼠台,各类散装原料要用密闭的容器存放。

  七、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该批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八、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其制品,应索取畜类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九、采购进口食品,应索取由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十、采购员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由其个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9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10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消除借款,否则从工资扣除。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总经理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申购单、收款收据、请款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第五条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做的各种菜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客房设备的损耗、办公用品、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气、电、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财务部及公司领导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存,超过部分当天存入银行。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采购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要求各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并减少库存物品。

  五、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设备、设施、商品、摆件、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20日—30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20日—30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

  2.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3.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5.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6.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票据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会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六、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认真复核前台收银员的营业日报、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收入准确无误。对己复核过的报表,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第二条审核记帐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同时审核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单据是否与记帐内容一致。

  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违反收支原则的结算,拒绝办理。

  第四条审核原料的购入凭证及采购员的在报销单据的签名。

  第五条每日及时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须合理、准确、并计算出每月成本利润率。

  第六条要监管仓库的月末盘点,并按盘点表与保管帐核对,出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批。

  七、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凭《申领申购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八、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所有包房、厨房、仓库、其他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折旧年限:房屋15年、汽车10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第四条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厨房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由厨师长根据楼面经营情况参照厨房库存,提出采购计划送交采购。

  第二条采购员要负责将价格真实、准确、清楚的`记录在请购单上。

  第三条采购员购买后,将原材料分类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由保管员协同厨师长共同验收并签字。

  第四条验收后采购员将签字的请购单连同《申领申购单》、采购发票送财务报帐。

  第五条其他物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采购计划,交财务部保管员审核,主管会计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员采购。

  厨房原材料采购流程图

  结合楼面经营预销售计划——提出申请——楼面经理、厨师长签字——采购员采买——厨师长和保管员验收——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到财务核帐——经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报帐

  其他物品采购流程图

  各部门填写《申领申购单》提出采购计划——保管员复核——主管会计——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凭单采买——保管员和采购员验收——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核帐报帐

  十、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十一、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十二、厨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条厨房成本的核算程序:厨房期初剩余物品的金额+本期购进菜品总价+厨房本期领用的调料总价—期末盘点菜品总价=本期厨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条厨房成本的控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确保投料准确,厨房要有专人负责,投料后的材料边脚,投到员工餐,以改善员工伙食。

  2.采购员采购的直拨到厨房的菜品要由厨师长、保管员验明斤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入库的菜品厨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且要对菜品进行分级管理,对价值高、保存期限要求严格的物品要单独保管。

  3.对厨房的水、电、燃气要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

  4.对调料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着投料标准,在确保菜品风味的同时,节约一分就为酒店多创造一分效益。

  5.对厨房月末盘点时要做到斤两准确、价格合理,以确保本期营业成本的准确。

  6.厨师长要对厨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确保营业需要,又要使厨房库存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减少流动资金占有量,达到降低经营总成本的目的。

  7.财务人员每天要对厨房出品率进行抽查,以监督厨师长的各项工作。

  8.每个营业期终了,要对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作出统计。

  9.厨房出品的平均毛利应达到50%以上。

餐饮管理的规章制度11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8、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经营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9、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10、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培训,保障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1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1、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12、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1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对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职责

  (1)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经理负责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2)及进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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