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学校工作计划

时间:2023-11-05 08:19:1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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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学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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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学校工作计划

孕妇学校工作计划1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孕妇学校工作计划2

  一、目标人群

  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工作目标

  (一)全社会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作为国家项目点,目标人群参检率达90%以上;

  (三)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四)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体系。

  三、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服务内容19项,其中医学检查14项,基本服务5项。

  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xx〕31号)执行。

  四、服务模式

  我区实行县级直接服务模式。镇(街)和村(居)两级在完成确认服务对象、采集信息、宣传动员、发放免费服务卡等基本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到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进行医学检查。镇街完成所有人群的'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村居级。

  1.负责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拟定应接受服务的夫妇名单;

  2.协助镇(街)随访人员入户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发放《孕前危险因素自查表》和《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卡》、宣传折页等。每月填报《村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卡发放登记表》;

  3.动员、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定期到区指导站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协助镇街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收集不良妊娠结局信息,报镇街计生科。

  (二)镇街级。

  1.镇街计生科在民政、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准备怀孕夫妇名单,与村居信息核对,确定辖区内免费服务对象,将《免费优生服务卡》发至各村居。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对象信息,由镇街计生科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共同据此核查服务对象资格;

  2.负责组织或指导目标人群至区指导站进行医学检查。各镇街明确专人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的基本信息,开展健康教育、与计划怀孕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优生知识讲座记录表》;

  3.负责对所有人群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登记表》,全部完成后将所有健康档案转送至区指导站保存。

  (三)区级。

  1.区指导站负责对目标人群的体格检查、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填写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医学建议告知书》;

  2.区分一般人群和高危人群,对高危人群给予个性化咨询指导,或者提出医学建议、指导转诊和接受医学治疗;

  3.收集、完善并归档保管已完成全程服务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

  4.对镇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六、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房屋及设备要求。

  1.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孕前准备和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室、超声检查室、档案室等,配备必须的基本设备和设施,包括血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酶标仪、显微镜、B超工作站和样本处理设施,以及血样储存设备。

  2.镇街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孕前筛查和咨询指导室、档案室等。

  3.村居世代服务室(岗)设置宣传橱窗(栏、架)、孕前自查和健康教育室,配备资料存放柜。

  4.所有机构服务环境应整洁、安静、温馨,达到“世代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xx〕31号)要求,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二)人员要求。

  1.从事健康教育的人员应为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技术服务人员;从事病史询问、体格检查、B超和咨询指导的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合格;从事风险评估、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的人员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临床实验室检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资质,并须接受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2.镇街和村居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教育指导的人员,须接受区级岗位培训合格。

  七、经费结算

  根据国家指导原则和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确定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所需经费由国家、省、区财政按比例负担,每季由区人口计生委与财政部门结算;具体结算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xx〕333号)的要求执行。

  八、质量控制

  (一)严把服务对象关。对参查对象要严格进行资格确认,核发免费服务卡,凭卡接受服务。坚持做到已怀孕的、夫妻缺一方到场的不查,以确保风险评估的完整性。

  (二)严把服务现场关。区指导站要按照国家规范设置相应检查室,配备必须的设备和设施。镇街计划生育服务站应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孕前筛查和咨询指导室、档案室。

  (三)严把临床检验关。区指导站承担所有实验室项目。做好每日室内质控,记录质控结果,定期向上级报告检查结果和质量控制情况。

  (四)严把服务质量关。建立服务质量抽查、通报、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抽查服务质量,并召开项目负责人和技术服务人员会议,对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建立集体风险评估制度。区指导站要成立风险评估专家小组,对参查夫妇进行集体评估。建立随访服务制度。所有人群由镇街计生服务站内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随访指导直到妊娠结局。高风险人群实行由区专家组成员一对一的服务。对高风险人员实行层层书面交接和当事人签收回执制度,确保每个高风险人员均能在规定时间内知晓复查时间和要求。

  (五)严把资料管理关。制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协调员制度和资料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专室(柜)存放、保护隐私、管理规范。区指导站、各镇街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管理与报表上报工作,区计生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上报服务报表,督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15年,其他表格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2年。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协调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信息平台,加强民政婚姻登记、人口计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卫生婚前医学检查、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信息交流反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