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23 18:27:1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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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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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管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管的工作计划

协管的工作计划1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协管的工作计划2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相关信件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协管的工作计划3

  很荣幸服务于我院这个团队。鉴于乡村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工作多样复杂性,加之一人兼数职,许多事情需亲力亲为。作为我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对以后的工作整理出一些思路并阐述如下:

  一 对我院协管工作的理解

  由于乡镇卫生服务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没有好的参照模式,所以我院协管办公室要广泛收集资料,制定好比较成熟管理模式和规划,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在我看来协管办公室的工作是一个集体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部门,既有着全权管理的职能又有着为我院无条件服务的义务。工作范围广而杂,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我院整体运作。

  二 整体的工作思路

  (1)具体事务上,以行政工作为主,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加强办公物品的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职工的生活福利,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所有的事物都要从现实规划进行,只要有完善的规划制度,所有的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稳定运转。

  (2)加强沟通,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主动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充分领悟上级领导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时将自己和下级部门的观点很好的传达给上级。与下级沟通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决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级部门各项信息。在传达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我的工作原则是务必真诚、谦虚。

  (3)积极配合好我院财务人员做好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等不良现象发生。

  (4)完善办公室耗材控管,办公室定期回收其他部门的废旧打印纸,并进行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分类,立起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5)加大内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争取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进行轮岗培训,提高我院的整体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6)对我院的各团队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模范作用,信任度等进行德、智、能,勤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给各队绩效评价参考提供有效依据之一。

  (7)认真完善履行办公室的各项职能,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我院制度定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考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各项文件、资料、报刊,杂志的收发与存档,为我院年度绩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据,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

  ①接待上级各级领导的各种上访咨询人员等。

  ②做好我院内外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持荣誉,再拿大奖。

  ③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后勤服务。

  ④积极做好医患关系及各种涉及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纠纷等,及时化解矛盾。

  ⑤做好我院的各种宣传与准备工作(标牌、画栏、匾,资料等)

协管的工作计划4

  20xx年我中心将在区卫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事业。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充实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完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体系,从加强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出发,结合我区实际,拟举办卫生监督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班6期以上,同时继续推广网络培训工作,卫生监督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学时。

  三、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工作相关制度。

  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六公开”制度。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按该事项的审批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

  (二)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对卫生行政许可内容、许可条件、内部流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在服务大厅公示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的程序、流程、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应提供的材料等。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现阳光规范运行,着力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和审批程序简化,方便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行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热情服务使群众满意。

  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大公共场中心、饮用水卫生,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等的日常监督力度,力争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抽检任务及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权威。

  (一)加大公共场中心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

  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把许可关,继续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的整治、窗口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田家庵区公共场中心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监督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发生介水传染病事件,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做好高考期间及各类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在辖区内开展学校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学校卫生监督抽检”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对各级各类医院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应急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督能力。

  (四)加强医疗服务区场的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黑诊中心和药店坐堂行医,在取证充分的基础上将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取缔一宗,以进一步净化田家庵区的医疗服务区场;

  二是打击持证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工作。加大对田家庵区持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站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是做好持证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五)加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消毒单位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牙科诊中心等的消毒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消毒工作落实到位、消毒效果达到要求。

  (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继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切实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和督导。

  一是及时有效组织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根据省、市的部署,按照要求进行本中心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特别是卫生违法案件质量的检查,相互促进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二是做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处理及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审查、受理、立案等,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等,及时高效处理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

  三是开展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等有关工作,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五、加强卫生法律宣传,努力树立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充分利用单位网站、信息和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防病知识和及时报道我中心卫生监督动态,努力营造卫生执法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新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是做好简报的上报工作。

  三是做好卫生监督各项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卫生保障活动的宣传工作。

协管的工作计划5

  卫生监督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特定人和机构,如医疗机构、食品行业、毒害作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以及学校等部门单位的相关卫生工作,做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行为,以保证居民与社会的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卫生监管,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根据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食药监【2018】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内容、依据及范围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集中式供水(含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状况、纯净水或开水供应情况,饮用水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2.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防控工作年度计划、健康教育年度教学计划、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及记录、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及记录、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及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及预防接种补正、补漏种记录、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学生宿舍、教室通风、卫生管理状况等。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重点加强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及现场检测工作。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重点检查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新进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开展培训,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2〕6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18205x2012)等。

  (三)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4日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

  领导小组

  组长:黄林森,副组长:陈瑞清;

  工作小组

  一组:★卫玉华侯跃东李晋瑢卫生监督协管员1人区疾控1人教育局1人负责检查永兴、秦灶片

  二组:★缪海燕王毅孙金保卫生监督协管员1人区疾控1人教育局1人负责检查唐闸、幸福、陈桥片

  注:前带★为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餐用具的监督抽检工作。

  (三)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协管的工作计划6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协管的工作计划7

  为了更好的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好卫生监督协管的任务,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1、及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会议,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按时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工作。

  2、及时上报本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超过100人`,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50人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饭菜加工存在不符合卫生的行为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⑴ 建立本村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的卫生档案。

  ⑵ 定期对本村的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食品安全,非法行医进行巡视,并与每月25日上报巡视信息。

  ⑶ 每两个月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村民尤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相关卫生安全知识。

  ⑷ 及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人群健康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⑸ 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参与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⑹ 按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月报表和季度报表。

  ⑺ 年终把所有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装订成册并存档。

  ⑻ 回顾一年所干的工作,及时完成年终总结。

协管的工作计划8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渔具、船舶制造、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情况。

  重点检查xx年度(xx年10月1日至xx年9月30日)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xx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xx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各市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

  (三)各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

  (四)各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市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xx年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处罚的违法企业/单位名单、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科。

协管的工作计划9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协管的工作计划10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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