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模板锦集4篇

时间:2022-10-31 09:26:5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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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督工作计划模板锦集4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全县酒管工作指导思想:以县委经济工作及市酒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南,坚持依法治酒、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售伪劣酒类的打击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地方酒类事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酒管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服务要求高,因此,它要求酒管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这就要求我们搞好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的酒管执法形象。

  二、加大对《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

  能否贯彻执行好《条例》和《办法》,首先取决于人们对《条例》和《办法》的知晓度,因此,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酒类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促进酒类管理者和经营者正确运用和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提高酒类管理和经营能力,推动酒类市场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墙报、宣传车、标语、户外广告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酒类专业知识,增强酒类经销商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是加强酒类产销管理、依法行政、搞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更是我们加强酒类管理的法律武器。

  三、继续抓好酒类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加强稽查等促使各酒类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证、单申领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酒类零售者,要切实加强宣传,采取分片包干等多种方式,促其尽快办理,对于个别钉子户在说服教育不果的情况下,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争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茅坪镇、西岩镇、威溪乡等乡镇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办证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县零星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办证工作。使全县的批发许可证率达到100%,零售备案登记证办证率达到95%以上。其次,要加大市场稽查力度。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稽查,对凡是没有酒类生产许可证而从事酒类生产的、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而从事酒类批发的、没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而从事酒类零售的要坚决给予查处;对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把酒类产品销售给无证经营户的要坚决进行查处。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资格。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针对目前市场上“贿赂销售”“买断终端”和各种不正当的“进店费”、“进场费”以及一些违规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手段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对酒类市场的稽查力度,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采取上门宣传、指导填单、狠抓终端、稽查配合等办法,切实防止假酒流入市场,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今年除酒管办执法人员不定期经常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部位、重点品牌等进行严密监控和检查外,酒管办还将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卫监等单位开展四次联合执法,时间安排在重大节日之前,重点打击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的不法行为。

  四、实施放心酒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扶持各优产品和各优企业,县酒管办要积极配合省、市开展“放心酒”工程示范店活动。

  严格按照“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的要求,积极推进“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建设,加大对“示范店”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跟踪服务。力争年底前,我县获得“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称号的企业6家以上。各示范店要本着“诚信经营,珍惜商誉,取信于民”的宗旨,严把进货质量关,坚持将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挡在门外,自觉接受酒管部门的监管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使企业拥有更多的客户和消费群体,真正把企业办成“政府关心,百姓放心,企业开心”的示范店。

  五、搞好酒类品牌建设,创立地方酒品牌,振兴地方经济

  重点扶持一批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创名牌、重点支持酒窖酒业、金台酒厂、三力酒业、百惠酒业、劲帆酒业。帮助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搞好生产运行调度,及时为企业提供市场行情和信息。同时要在流通领域扶持和培育一批品牌经销商,把连锁和物流配送引进酒类流通。

  六、建立酒类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

  酒类监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是完成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主动与公安、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稳定、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搞好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协作机制职责附后)

  七、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城步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的氛围

  酒类市场犹如一块蛋糕,酒类企业必须从市场中抢占更多的蛋糕才能生存。要使自身的企业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首先是做生意要守法,不要制假、贩假,不要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产品,不要偷税逃税,要持证经营。其次是要讲诚信、讲商业道德,要树立整个行业的信誉,不搞坑蒙拐骗、价格欺诈、高额回扣、开瓶费、贿赂销售等行为。最后是要搞好行业自律,为了我们酒行业、酒市场的兴旺发达,大家要齐心协力,不同酒种、不同产品、不同品牌之间要公平竞争,不要互相诋毁,互相拆台,要互相推广、互相赞美,这样才有利于整个酒行业的发展,创造双赢的局面。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20xx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XX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四)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

  3、开展城关、金峰镇等重点乡镇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4、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整顿精神,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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